周四,
坐車返工、下班後坐車到旺角、再返將軍澳;
周五,
坐車返工、下班後坐車到銅鑼灣、再返將軍澳;
周六,
等訪問等了一句鐘,
周一,
坐車返工。
三天多的交通時間,看畢了300多頁的新書「追風箏的人」。
對我來說,文字的張力遠較電視/電影等影像,
來得細膩和震撼。
雖然在故事舖排、情節處理、動作場面等,
影像會給人更易留下印象。
但要表達人的情緒、感受,
特別是書中人物的內疚、自責、逃避,
卻又想贖罪,那種內心的掙扎,
仍是覺得文字描述會更勝一籌。
有時,看書的感覺,就像作者替你道出了心聲
平時不懂怎去表達內心感受
但看過書中具體的描述、比喻、遺詞,
卻可將主角的感受立體的表達出來,
讓人觸摸到主角的人性,
有卑劣、但也有善良的一面。
正正是那主角並不完美,
在作決定的時刻,
有罪俏俏的在他身邊說話,
他掙扎良久,結果選擇俯伏在罪的腳前
才令人更有共鳴。
周日講道時提到,
有時人會活在過去,
走不出以往經歷的陰影。
覺得跟書主角很相像,
一個小小的決定,
令他一生內疚、做各樣事希望贖罪。
本以為離開家鄉,可以離開了往事,
抹去前塵,
但原來記憶卻在心的隱閉處,
會忽然冒出來剔一腳,
令他一生也活在自責的探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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