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7年7月31日星期二

遺失時間

喜歡在記事簿記事,寫得滿滿的
不論是未來的約會,提醒自己,
或者過去咗的事,也會記下來,
翻閱時便記得那天約個哪朋友,
幾時返了老家吃晚飯。

還要用不同的顏色筆,
人家說,用不同顏色筆「間書」、mark note的人,很不專心,
以為用不同顏色highlight了重點,
其實眼花瞭亂,沒有重點可言。
但我就是喜歡。

這些日常瑣事,其實不重要,
但記下好像充實一點,知道自己過去做了什麼,
是老人痴呆的開始?
還是怕看見記事簿一片空白,沒了安全感,以為自己遺時間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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