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次說到連續跑了四十分鐘,
也蠻可以。
之後,要肥師奶去練跑,
他雖然沒多運動,
但也跑得挻快的,
尤其是掌握自己的步伐後,
跑了二十分鐘,
到末段仍可發力,
我已發軟蹄。
「力」,是他勝一籌,
說到「氣」,就真是有差別了。
我們跑畢20分鐘後,
大家續慢步行,
他已氣囉氣喘,
但我仍然可以喋喋不休,
(難道這是神給女生的強項?),
繼續說東說西,
所以我認為在這項目,我是稍勝。
說起跑步,
話說我表姐及表姐夫也住在隔離屋苑,
表姐夫是「為食一族」,
表姐認為他應要勤運動;
上回見面,知我們有跑步時,
表姐叫肥師奶下次約埋表姐夫一起跑,
但表姐夫的反應是:
「好﹗我們一起跑............去起火煱。」
除了o嘴,不知怎形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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