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公司又做滿兩年,
11月中 滿,
若續約的話,
一般早兩個月,人事處便會要老闆簽文件,
然後人事處出續約聘書,交由僱員簽名確實。
9月中開始放產假,
一直也沒有「聲氣」。
其實在大機構工作,
一般沒有什麼缺失,而那職位又是常設的,
簽約可能只是「做樣」,
通常都會替僱員續約。
但既然有這個關口,
換言之是有不續約的可能,
一日未簽,一日也未得安心。
尤其是遲些一家三口,
擔子重了,
很想有一份無論收入或時間均穩定的工作,
(其實有一次見到自己不喜挑戰或改變,
對前路的信心只倚在自己看見或掌握的事上)
放假前致電人事處,
得到的答案是老闆已簽,
只是他們文件未辦妥,
稍後才可給我續聘書。
感謝神,放下了心頭大石,
畢竟,跟你續約不是必然的,
但真要學習有信心的交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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